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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華人社會中,免不了紅包文化,一年四季中,新人(婚禮)、新春(過年壓歲錢)、生辰(祝壽)、喪禮..等等,以上生辰與新春的紅包,表示祝福與帶給對方好運之意。

包紅包的起源(紅包的文化起源),以台灣習俗來講,包紅包除了祝福的意思外,還有的是”陪對”(台語),也就是有交情、互相有往來之意(互助),大多包紅包的對象都為親友、同學、同事 、鄰居…等。而在早些年代的的長輩更重視的是交情,有交情就會”陪對”,互相有往來,即使搬家了還是會有情義在,互相聯絡也互相幫助;與以往不同的現代來講,尤其是若你『陪對』的對象是同事,或者明明不同部門的也被炸到,當你職場上有所變動或對方離職,就消失不見人影了。

紅包文化與互助會的相同的是,紅包有可能會有去不回,互助會也有會被倒會的可能,而不同的是紅包制是小額的往來,互助會是幾十萬的金額。早期農村社會年輕人結婚,整個村的人一起祝賀,也有沾喜氣的意思,辦個桌一起熱鬧祝福新人,並且幫助他們(包個紅包);其實紅包文化也是互助會的一種形式(若以現代流行語來講就是類互助會),而保險就是互助會的一種形式,每月或每年定期繳費,若哪天有問題時,由保險公司來幫你支付承擔風險。

互助會的起源眾說紛紜。在敦煌文獻的記載中發現,互助會可能是在唐宋時期由印度隨著佛教僧侶弘法東來,是一種印度人互相借款的方法。 据《新唐书》197卷,學者推測在唐末,互助会已经初具雏形。 一說指出,互助會是由東漢的龐德公所發明,但是如何創立卻無記載可考。

互助會,俗稱標會、 做會、 呈會或會仔,在法律上則稱為合會,是民間一種小額信用貸款的型態,具有賺取利息與籌措資金的功能。

真實案例分享:曾有朋友抱怨,他們的在鄰居兒女結婚時,包了紅包2,600元,參加婚宴祝賀;當換成自己兒女結婚時,鄰居卻只包了600元紅包,當場真的是超級傻眼。

另外一案例是職場同仁結婚時(男方/基層員工/A部門),B部門主管帶家人去參加婚宴時包2,000元(當時一桌2.2萬),事後還要求這位新人要給餅。

再一案例:職場紅包也少不了生小孩,同事嘛 ~"包"結婚,也"包"生小孩(不同部門也得跟),最妙的是會有其他部門主管幫生小孩的同仁向其他同仁『討要』紅包,並且要求什麼人或什麼職位要包多少價位,真的是『歹年冬,搞消郎…』。別人的交情要給多少,與你何干咧~

原本是祝福與互助的陪對,在現代的社會被某些人搞得醜陋不堪,有的剩至想說可以賺一筆,不管與你交情好不好,就是都要炸,時代不同啦~飯店的桌費高得嚇人,還有倒貼的可能,漸漸的有些人已經不收紅包白了,以免下一代無法『陪下去。

當你的紅包是由真正的交情自動送上來的,那表示你做人很成功,而且那些朋友還會長長久久,反之~請加油!

可以在下方留言唷~你一年內共包了幾包紅白包&職場紅包有什麼淺規則?紅包文化你認同嗎?

請勿寫不雅文字,不雅謾罵請自動消音,謝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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